根据《我校本科生赴国(境)外交流奖学金评选办法》(浙科院外【2015】1号文)及《我校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赴国(境)外学期项目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》,基于申请者的学习成绩、英语成绩以及面试成绩,学院拟提交以下名单交由学校本科生赴国(境)外交流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:
姓名 | 班级 | 学号 | 拟评奖学金等级 |
金丹萍 | 服装设计与工程141 | 1140830001 | 二等奖学金 |
周紫薇 | 视觉传达设计151 | 1150892021 | 二等奖学金 |
公示为期五天。在公示期限内,如有异议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向必赢626net入口首页反映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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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2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