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:
为切实提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质量,提高立项率,请各学院(部)务必做好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动员及项目论证等各项工作,统一部署,精心策划,凝聚校内外专家力量,加强项目申报组织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第一阶段:广泛动员,应报尽报(2024年10月-11月)
请各学院(部)广泛宣传动员,对本单位教师的研究基础、研究方向、研究传统和申报条件等进行认真梳理,要求:
(1)各学院(部)要高度重视,进行摸底工作,新引进青年博士、符合申报条件的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主持者、高级职称教师应报尽报。扎实做好申报动员工作,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带头作用和青年学者的学术潜力,提高申报数量。
(2)做好项目阶梯申报动员和准备。做好年度项目的分类谋划和动员,提前准备策划专项项目、后期资助项目、冷门绝学、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等,随时关注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相关信息。
(3)组织教师学习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》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》以及近年课题指南和立项名单等材料。
第二阶段:确定选题,反复打磨(2024年11月-12月)
(4)各学院(部)要组织召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动员培训会、社科研究方法和学术能力培训讲座等;
(5)组织课题申报修改论证会,鼓励请进来或走出去,邀请学科知名专家进行一对一指导,申报人员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调整、修改和完善。
(6)各学院(部)要召开课题申报选题开题专家论证会,压紧压实课题选题这一关键步骤,召集校内外有关学科专家对拟申报的选题进行指导和评议。12月2日前,经过选题开题专家论证会论证指导修改过的选题相关信息汇总表(见附件)请将报送科研处。
第三阶段:初评论证,修改完善(2024年12月-2025年1月)
(7)申请项目的教师要认真撰写课题论证,为正式申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。待《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》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5年度课题指南》正式发布之后,申报人员要认真研读,结合本人研究基础、研究兴趣及时调整和优化课题申报。
(8)2024年12月31日前,各学院(部)组织院内初评,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申报书的多轮论证辅导,申报人员继续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调整、修改和完善,完成第一轮修改。
(9)2025年1月14日前,各学院(部)要组织专家进行复评,并将项目的申请书(纸质版1式2份)报送科研处,未经过学院组织的评审论证的申请书学校一律不受理。
第四阶段:再次提炼,形成定稿(2025年1月-3月)
(10)申报人员要利用寒假时间这一课题论证的最宝贵时期,继续修改完善课题申请书,各学院(部)要组织征求学科内相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,完成定稿。
(11)科研处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论证、遴选结果公示。
(12)各学院(部)科研秘书进行形式审查后统一交至科研处,科研处将组织申报学院相关人员集中时间、集中地点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逐一进行复查,确保教师申报材料准确、按时送至上级主管部门。
科研处
2024年10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