艺术设计学院/我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
深入课堂听课是提高教学质量,及时了解和掌握课堂教学的基本情况的重要途径,为促进我院教风、学风建设,维护教学秩序,特修订本制度。
二级学院(部)党政领导 每月1~2次;
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 每月2次;
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每月1次。
二、听课宜按月进行,不搞集中突击,每次听课至少一课时。
三、每次听课或检查实验(实习),不必事先通知有关教师,但应做好听课记录。
四、每次听完课后应及时向有关教师、部门反馈听课情况,及时解决问题。
五、每学期末要做好领导干部的听课情况汇总,每学年末要收集好本部门领导干部的《听课记录册》。
艺术设计学院/我院
2017年3月15